海南民俗:黄流花灯
黄流花灯”是元宵灯的一种。早年的黄流花灯,由于没有史料记载,究竟是从哪个年代开始形成的,民间说法不一。比较一致的答案是:黄流花灯始于清朝咸丰年间,起源于元宵闹花灯节,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
黄流花灯开始时是人们为庆贺家中添了男孩而扎起小灯笼,并悬挂起来作为家中添丁的吉祥物。不管哪家兄弟多与少,凡是元宵灯会前一年内谁家出生一个男孩,都会制作一盏灯笼;生两个就制作两盏,依此类推。灯游结束后把灯笼挂在家中,直至破旧为止。当时,几代同堂的大家庭中一般都有好些个叔伯及兄弟,如是某一户人家新年里挂出6个、8个甚至10来个小灯笼,也是不足为怪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百姓花灯的制作水平日渐提高,并且逐渐形成相互攀比技艺之风。人们也不满足于单门独户地悬挂灯笼,于是便出现了先是以家族、后来是以村坊为单位的元宵灯笼、灯车(早年是牛车运载)环村游。
过去灯游时,人们用轿子抬着自己崇拜的“驱鬼神保平安”的木质关公雕像,牛灯车和手持灯笼的队伍风风火火,锣鼓声、鞭炮声此起彼伏,夹道欢呼的人流蜂拥而至,喜庆的场面蔚为壮观。当时流传的一个说法:“今岁村里(生)男多少,元宵春游灯笼知”,就很形象地反映了“黄流花灯”当初的景况。灯车与灯游,也成为黄流花灯区别于其它地方元宵灯的两大特色,并逐渐发展成为元宵灯节中极富地方特色的独特文化现象和民俗风情。
由于历史上的黄流花灯带有“重男轻女”、“游灯不出村”等封建迷信色彩,在解放后曾因“破四旧”而中止了近30年。直到1980年,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文化部门的重视下,着重对传统的花灯设计及制作进行大胆革新,重新组织了一批熟谙花灯制作的老灯人,集中进行了以“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为宗旨,以花灯与灯车的设计制作和内外装饰为主要“攻关”内容的“艺术创作”,使得黄流花灯元宵游这一民俗活动得以全面“复苏”,并且每隔两三年举办一次“灯展灯游”活动,一直延续到今。早期的黄流花灯,一般都是以油灯饰和灯笼为主。油灯饰就是将玻璃瓶割去上头一半,制作成能挡风的“风灯”,然后倒入一些海棠油或花生油点燃透亮便可。而牛车灯却是先将若干盏玻璃“风灯”予以设计造型,并固定在木板上,再配饰以各种颜色的纸花,用牛车拉载进行灯游。
早年的黄流花灯,题材比较单一。除了最初的展示“今岁村里(生)男多少”、祈求“丁财两旺”之外,后来也逐渐融入了祈盼来年风调雨顺、吉庆祥和、平平安安等内容。
在黄流花灯史上鼎鼎有名的是20世纪40年代的一盏“龙灯”:当时由黄西村老艺人陈月花等陈氏几兄弟联合制作的这盏“龙灯”,长达30余米,是用竹子、红丝布和100盏风灯扎成的,特别是固定在龙鳞片上的一盏盏发亮的风灯,在龙全身披着的红丝布的衬托下,熠熠闪烁,煞是好看,在当年的元宵灯游时,倾倒了所有观众。这盏有名的“龙灯”,是当年的陈氏兄弟为庆祝抗战胜利,赶走了日本鬼子,展示我们是龙的传人而特别制作的,它体现出博大的爱国胸怀,是黄流花灯历史上第一次思想性强、艺术性高并且大型精巧的花灯制作。
黎族纹身
黎族是海南岛原著民族,在海南岛的历史有三千多年,有着特有的原生态文化。但是在现代文明冲击之下,黎族许多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资源面临着传承的压力,很多宝贵的技艺和文化形态正濒临失传。保护璀璨的原生态黎族文化刻不容缓。
纹身是海南黎族特有的习俗,是世界民族中一种罕见的原创性文化现象。纹身,黎语叫“打登”,亦叫“模欧”。海南汉语叫“绣面”或“书面”。西文则叫“打都”,是黎家人的一种传统习俗。
最早记载海南黎族纹身的是《山海经海内南经》,文中说汉武帝于元卦元年(公元前110年)平定南越时,在海南岛设的珠崖、儋耳二郡,就有“点涅其面,画体为鳞采”,既指当时在海南岛上的黎族先民这种习俗,由此推断距今2000多年前黎族妇女就有了纹身传统。《水经注》转引晋王范所写《交广春秋》中就提到当时海南黎族“披发雕身”,宋代赵汝适在《诸蕃志》中提到“妇及笄即黥面颊”,明清时期文献中有关黎族文身的记载就更多,更为详细,有的文献中还绘有文身的图像。
有学者评价说,黎族妇女纹身是"刻在人体上的敦煌壁画",是写在身上的历史。
纹身是黎族一笔极其宝贵的文化遗产。目前,黎族黥身纹脸的传统渐渐淡化,九十年代后这种习俗已经根绝。目前只能在偏僻的黎寨中老年妇女中看到这种习俗的遗风。古老而独特的纹身之美,正在逐渐消失,年青女子几乎不再去纹身,手艺也已在失传,只能在历史中去回味了。2005年底,黎族文身被海南省人民政府列入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目前,海南省政府正在向国家文化部门申请将黎族文身文化列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黎族纹身的起因,民间有许多说法。在黎族民间流传着这样的故事,远古时,洪水泛滥,老先与荷发兄妹躲进大南瓜,漂到了海南岛,兄妹俩人在岛上寻找人烟,但没有找到。为了延续后代,妹妹荷发纹身纹脸,使哥哥不能相认,于是结成夫妇。这故事与黎族创世纪的歌唱很相似。比较普遍的说法是:黎家人纹身习俗,自古以来都有定制,因为他们把纹身看成民族的标志。女人如不绣面、纹身,死后祖先不相认, 明代顾坤所撰《海搓余录》记载“祖宗不认其为子孙,则永为野鬼”。
所以,“黎族男女周岁即纹其身”。女子只要长大到十一、二岁到十四、五岁时,都毫不例外,必须按照祖先遗留下来的特殊标志接受纹身。黎族人称为“开面”。尽管在很多人看来,皮肤上刺文身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但是刺方言文身在黎族传统中却是神圣而纯洁的,要选吉日,还有一些禁忌,一般是在秋季,还要选日子,如龙日、猪日、牛日,但不能在虫日刺纹,那是要被虫咬溃烂的。
纹身一般是由村中的主文婆在女孩的娘家主持仪式。在女孩的房间中,主文婆用鸡毛或灯心草蘸着干香草加炭灰沤制成的蓝黑色文水,在女孩的脸、颈、身体和四肢上描画出代表本支黎族图案符号的文图。之后,主文婆用竹刺或藤梗叶做的文针按所画文图一针一针地文刺……等文水渗入女孩的皮肤中,刺上的文身就会终生保留下来。文身刺好后,主文婆还会用龙眼树叶煮成的水为女孩擦洗身体,以防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