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拿什么来保障保障房质量
近日,海口市重点民生工程永秀花园保障性住房二标段再陷涂料风波,被投诉使用某品牌不合格隔热反射涂料。此前,该项目因部分大楼桩基短打、业主单位涉嫌指定总包方使用某品牌涂料的问题两遭媒体曝光。(据8月25日《南国都市报》报道)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保障房建设,是党和政府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难的重大民生工程,其质量安全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群众的人身安危,容不得丝毫懈怠。但近日,全国多地保障性住房偷工减料、监管不到位、验收成形式等问题频现,造成保障性住房成为质量不过关、安全有隐患、配套设施严重滞后的问题房。
分析这些问题的曝光原因,其中既有良心不安自我救赎式的深喉爆料,也有利益分配不均窃啮斗暴式的相互举报,还有媒体偶发性的监督调查及入住者投诉爆料……但这些问题的曝光多具有偶然性。要制度性地曝光保障房存在的问题、保障保障房安全质量,不能仅依赖于媒体监督、深喉爆料和举报投诉,更需要守土有责的相关部门、机构在监管环节、监理环节、验收环节主动作为,不囿于人情世故,而是以法律规章、合同条款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进行大胆质疑和合理否定,不放过一间问题保障房。
确保建设质量,让质量问题频现的闹心房真正变成群众安居的放心房,这是保障房建设的“硬杠杠”,谁也不能突破。一些单位,在酒店监管、在纸上验收,如此保障房工程如何不出现问题?这要求我们在保障房建设中必须严防死守,严格实行全过程监管,落实终身责任追究,坚决杜绝工程质量隐患。对保障房质量控制链条上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容不得半点马虎,对房屋验收过程中涉及到的消防检查、规划验收、质量验收等环节务必进行硬性约束。
保障保障房建设质量,需要制度性约束。一些地方在保障房建筑物上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名称及主要责任人姓名,以此接受社会监督;北京实行保障房质量第三方检测机制,对于不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福建建立和完善了回访保修制度,强化督导检查,发现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清出保障房市场……这些制度探索,极大裨益保障房质量保障。
但归根到底,在保障房的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范和建筑市场行为准则。政府要依法从严监管,做到公开透明,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只有这样,承建商才无须媚权行贿,更不敢偷工减料以致玩火自焚。